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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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智裕创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5民初73851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上诉人***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35,363元; 三、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上诉人***逾期付款违约金(以人民币335,363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1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其中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4.35%计付;2019年8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四、驳回上诉人***一审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814元,由上诉人***负担508元,被上诉人***负担6,306元,财产保全费2,358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814元,由上诉人***负担508元,被上诉人***负担6,30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