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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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物分割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0民初20825号民事判决; 二、***、***、***共同分得上海市杨树浦路XXX弄XXX号房屋征收补偿款2,936,975.0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897元,由***、***、***共同负担13,521.31元,由***、***、***共同负担10,375.69元;保全费5,000元,由***、***、***共同负担2,829.08元,由***、***、***共同负担2,170.9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085元,由***、***、***、***、***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