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峄城区丰科农资经营部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继续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62×××80_156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6282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申请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冻结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21-6-28
发布日期 202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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