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峄城区丰科农资经营部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继续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62×××80_156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6282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申请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冻结的法律后果。 |
裁判日期 | 2021-6-28 |
发布日期 | 2021-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