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许绝电工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都支行
许昌华丰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中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中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华丰实业有限公司、河南许绝电工绝缘材料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123.387417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被申请人河南中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华丰实业有限公司、河南许绝电工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因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王玺造成损失,申请人尚晓莉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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