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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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河南许绝电工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都支行 许昌华丰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中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中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华丰实业有限公司、河南许绝电工绝缘材料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123.387417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被申请人河南中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华丰实业有限公司、河南许绝电工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因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王玺造成损失,申请人尚晓莉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