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小额诉讼案件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云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重庆云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0940.5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6.76元,减半收取173.52元,由原告***负担86.76元,由被告重庆云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86.7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8-25
发布日期 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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