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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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达利食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5-29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