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华志混凝土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
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济南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营业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济南分公司、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齐鲁银行、兴业银行等的银行存款880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华志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

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15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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