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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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武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划拨被执行人***在工行长沙金鹏支行存款26014元、在工行长沙马王堆支行存款465元、在工行长沙四方坪支行存款4527元、在长沙银行河西支行存款3698元、在兴业银行长沙河西支行存款182元、在长沙农村商业银行上大垅支行存款1075元、在农行长沙麓山支行存款149元、在招商银行长沙湘府支行存款426元、在财付通存款5281.5元。 二、划拨被执行人***在建行贵阳碧海支行存款160元、在建行武冈支行存款493元、在浦发银行长沙曙光支行存款5115元、在农行龙里县支行存款283元、在湖南武冈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存款486元、在财付通存款520.4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8-10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