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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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2018)湘0406民初171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2465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