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温州天成纺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浙03民特97号

申请人:温州天成纺织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晓青,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毛梦思,浙江正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涛,浙江正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住***。

申请人温州天成纺织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5日立案。申请人温州天成纺织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温州天成纺织有限公司撤回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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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吴跃玲

审判员邓习军

审判员白海玲

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

法官助理郭阳平

代书记员戴鹏达

裁判日期 2019-10-09
发布日期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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