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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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河南通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3月、5月签订的《无线专网发射基站内部合作协议书》; 二、被告河南通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押金20万元并支付利息(自2021年2月18日起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为止); 三、被告***对本判决第二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河南通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4-10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