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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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巨力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昆明东控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云南巨力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2019)云0181民初871号民事判决; 二、云南巨力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巨力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昆明东控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货款22万元,并支付该款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照罚息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以年利率7.125%为限); 三、驳回昆明东控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9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000元,合计18000元,由昆明东控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承担40%,即7200元,由云南巨力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巨力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承担60%,即108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