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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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平支行 建平威科特膨润土矿业有限公司 建平县四龙沟高星铁选厂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建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2020)辽1322执1942号 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执行人尚未实现的相关债权,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1-14 |
| 发布日期 | 2021-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