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商河县韩庙镇人民政府
淄博博山仪能建材机械厂
济南市寨里镇风机厂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商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126执1436号

申请执行人陈新朝与被执行人济南东盛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2021)鲁0126民初178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济南东盛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1年7月22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2021)鲁0126民初178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商河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裁判日期 2021-7-23
发布日期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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