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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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动产登记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6)黔0628刑初202号《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移送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再次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8-30 |
发布日期 | 2021-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