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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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1521执2790号之一 宜宾市叙州区银铭建材经营部、四川鲁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罗明财: 宜宾市叙州区银铭建材经营部与四川鲁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罗明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750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罗明财已向申请执行人宜宾市叙州区银铭建材经营部自动履行(2021)川1521民初129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项确定的内容,罗明财应负担的执行费725元已收取。至此,宜宾市叙州区银铭建材经营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521民初129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8-23 |
发布日期 | 2021-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