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玉环市李样兰蛋糕店
福建摩尼卡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玉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1021执2271号

申请执行人:福建摩尼卡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武萍,总经理。

被执行人:桂婷婷,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玉环市李样兰蛋糕店,住***。

主要负责人:桂敏停,店长。

被执行人:桂敏停,男,****年**月**日出生,住***。

申请执行人福建摩尼卡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桂婷婷、玉环市李样兰蛋糕店、桂敏停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玉环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1021民初3195号民事判决,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院印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裁判日期 2021-8-18
发布日期 2021-09-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