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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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德州美联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德州美联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美联花园小区4号楼4单元1001室的暖气管道进行维修,并赔偿原告***损失11600元。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3-15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