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嘉得利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青岛宝家诚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一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茗第甲商贸有限公司
青岛上联骐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申请人青岛宝家诚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02执551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5-24
发布日期 2021-09-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