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波和美东方数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慈溪市巨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1)浙0211执恢127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8-25 |
| 发布日期 | 2021-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