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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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烟台金益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烟台金益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烟台市莱山区车位作价900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上述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3-30 |
发布日期 | 2021-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