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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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泽县支公司 秦皇岛新林石料加工有限公司 中祥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中祥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377元,减半收取688.5元,由上诉人中祥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1-8-30 |
| 发布日期 | 2021-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