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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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就位于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于2012年11月8日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2019年3月29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购房款人民币1,320,000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原告***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人民币3,500,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计45,36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0,360,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3-23 |
发布日期 | 2021-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