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就位于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于2012年11月8日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2019年3月29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购房款人民币1,320,000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原告***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人民币3,500,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计45,36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0,360,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3-23
发布日期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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