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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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仙游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郑燕清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陈牙国报酬21,5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办法:以21,5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85%计至还清款项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8元,减半收取计169元,由郑燕清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27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