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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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开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第三人***为(2020)沪0113执7517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二、本院(2020)沪0113民初341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被执行人上海开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的付款义务,由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裁判日期 | 2021-4-23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