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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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兰考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225执恢351号

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毕会双、郭鹏、田朋、孙红伟(被执行人):

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毕会双、郭鹏、田朋、孙红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925961.9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925961.90元。至此,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225民初319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

裁判日期 2021-9-3
发布日期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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