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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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兰考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225执恢351号 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毕会双、郭鹏、田朋、孙红伟(被执行人): 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毕会双、郭鹏、田朋、孙红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925961.9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925961.90元。至此,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225民初319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9-3 |
发布日期 | 2021-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