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新蔡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729执1281号

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张华、李文灿、乔珍、马森(被执行人):

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华、李文灿、乔珍、马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履行完毕。本院已于2021年6月24日将该款转付给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729民初596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裁判日期 2021-6-24
发布日期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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