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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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共有物分割纠纷
法院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可得的上海市杨浦区榆林路XXX弄XXX号房屋征收补偿款266,66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828元,减半收取计17,414元,由***、***负担4,727元,由***负担12,68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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