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房产建筑段
齐齐哈尔昱峰供热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变更(2019)黑0204民初2064号民事判决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给付齐齐哈尔昱峰供热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8年、2018年至2019年二年间的热费共计159,661.60元。”

二、驳回齐齐哈尔昱峰供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6,990.00元,由***承担4945.17元,由齐齐哈尔昱峰供热有限公司承担2044.8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5
发布日期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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