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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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所有的鲁S×××××号车辆,识别代号为:LVGE40K49G443126号,以87120元抵偿申请人***的债权,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转移给申请执行人***。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二、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6-30 |
发布日期 | 2021-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