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56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3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上述款项划至安徽省黟县人民法院标的款专户,户名:黟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黟县支行(行号:104371300011);账号:62×××11(***)、6232636300105346729(***)。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8-2
发布日期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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