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甘0502民初101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回族,住***。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蒋应龙,该分公司经理。 原告***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文振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张瀚文 |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