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招远市博汇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招远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招远市博汇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与原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案件受理费8500元,由被告招远市博汇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7-31
发布日期 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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