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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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重庆市云阳县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远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远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云阳县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违约金25万元; 二、驳回原告重庆市云阳县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600元,由原告负担21550元,被告负担5050元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7-29 |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