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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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辽阳凯盛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辽K14157号及辽K4027挂号车辆车籍的查封;

二、解除对***名下吉A5K350号车辆车籍的查封;

三、解除对边策名下坐落于高新区蔚山路2499号长春吉大科技园海外学人创业基地B栋1111号,丘地号为8-5/786-21111,建筑面积90.26平米的房屋产籍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07
发布日期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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