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蓬莱市蓬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院 栖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被告***与被告蓬莱市蓬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二、确认被告***与被告蓬莱市蓬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0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案涉的位于栖霞市(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19)栖霞市不动产权第0××7号)的房屋一幢返还被告***。

案件受理费100元,诉讼保全费2020元,由被告***、***、被告蓬莱市蓬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4-21
发布日期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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