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韩奥电气(天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韩奥电气(天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北京睿安一诺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27506.74元及违约金9685元;

二、韩奥电气(天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北京睿安一诺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中标保证金9000元及银行保函费用750元;

三、驳回北京睿安一诺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72元,由北京睿安一诺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868元(已交纳)、韩奥电气(天津)有限公司负担500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保全申请费3020元,由韩奥电气(天津)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用260元,由韩奥电气(天津)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北京睿安一诺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4-12
发布日期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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