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分家析产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登记在原告***名下坐落于南通市房屋归被告***所有。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被告***房屋折价款54820元,被告***支付完毕上述款项后,原告***、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该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7878元(已减半),由被告***负担6893元,由被告***负担98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5765元(诉讼费缴费账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账号:46×××65)。

裁判日期 2020-9-27
发布日期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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