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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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分家析产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登记在原告***名下坐落于南通市房屋归被告***所有。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被告***房屋折价款54820元,被告***支付完毕上述款项后,原告***、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该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7878元(已减半),由被告***负担6893元,由被告***负担98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5765元(诉讼费缴费账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账号:46×××65)。 |
裁判日期 | 2020-9-27 |
发布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