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嘉兴云族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银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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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瑞禾壹号资产经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陕西瑞禾壹号资产经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2014)松执字第1402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提交复议申请书及证据,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8-5
发布日期 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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