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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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62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其他等值财产。保全期限:银行存款一年,不动产三年,其他财产两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裁判日期 | 2021-6-10 |
发布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