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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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坤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民正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四川省德格县人民法院(2018)川3330民初3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四川省德格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5230元、上诉人四川坤唐路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