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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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2019)川2021民初175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四川豪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320元、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53元均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20-03-13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