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湖滨区米鑫都商贸城砼F区1层0103(权证号:豫(2017)三门峡市不动产权第1701004551号)房屋。

二、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湖滨区(不动产权号:1401001303-1)房屋。

查封期限为3年。期限届满,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2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8-3
发布日期 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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