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湖滨区米鑫都商贸城砼F区1层0103(权证号:豫(2017)三门峡市不动产权第1701004551号)房屋。 二、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湖滨区(不动产权号:1401001303-1)房屋。 查封期限为3年。期限届满,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2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8-3 |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