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承德广通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兴隆县分公司
北京易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承德广通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兴隆县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700.00元,减半收取1,850.00元,由被告北京易成市政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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