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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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山西省临汾市××路(产权证号:2XXXX号)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按照临汾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可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7-22 |
发布日期 | 2021-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