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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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湟源宏伟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0122执1212号 申请执行人:马有军,公民身份号码XXX,男,****年**月**日生,回族,农民,住***。 被执行人:湟源宏伟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630123698541510A,住***。 法定代表人:马启红,系该合作社厂长。 申请执行人马有军与被执行人湟源宏伟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作出的(2020)青0122民初5658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9月8日已执行完毕。申请标的为53100元,执行到位标的为53100元。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9-8 |
发布日期 | 2021-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