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云浮金峰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622200202******0508)的冻结。

二、将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云浮金峰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622200202******0508)的存款XX元划拨到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三、解除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云浮金峰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622202202******5003)的冻结。

四、将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云浮金峰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622202202******5003)的存款XX元划拨到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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