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程序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特殊程序案件执行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名下存款34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申请执行人申请续行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扣押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6-9
发布日期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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