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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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台前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927执586号

濮阳市顺发砂石料经营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江苏鹤群贸易有限公司、俞国良(被执行人):

濮阳市顺发砂石料经营有限公司与江苏鹤群贸易有限公司、俞国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62959.8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62959.8元。本院已于2021年7月27日将该款转付给濮阳市顺发砂石料经营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濮阳市顺发砂石料经营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927民初141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裁判日期 2021-7-28
发布日期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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