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上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台前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927执687号 河南台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海英、刘士亭: 河南台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徐海英、刘士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517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徐海英、刘士亭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河南台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927民初187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2021-8-31 |
| 发布日期 | 2021-09-10 |